烟台市发出森林防火倡议书:严格遵守“禁火令”,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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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港城气温回升,逐渐入春,野外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居高不下,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市森林防火专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遵章守规,注意防火,严格遵守“禁火令”,服从值守人员和护林人员监督检查,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发现林火时科学应对,合理避险。

  森林是全社会共同财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按照《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将依法受到警告、罚款等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森林防火专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倡议,严格遵守“禁火令”等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自觉接受安全教育,树立牢固的防火意识。从身边小事、日常生活习惯做起,进山入林旅游踏青时,服从值守人员和护林人员监督检查,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野外吸烟,不在林内林缘燃篝火、搞野炊,不烧荒烧堤堰、烧灰机肥;管好孩子、监护好智障患者,不在林区玩火。发现别人在林区有吸烟、野炊、上坟烧香烧纸等违规用火行为,要进行劝诫制止,如果无法制止,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者应急、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报告,不做旁观者。一旦遇有森林火灾,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要盲目施救,要进行合理避险,并立即报告。

  近年来,上坟祭祖点香烛、烧纸钱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原因。市森林防火专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倡议,摈弃烧香烧纸祭祀的陈旧习俗,倡导以植纪念树、压放鲜花和网络祭祀等现代文明方式寄托哀思。鼓励市民踊跃参加各种有关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活动,向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从自我做起,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人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中来。

责编:刘庆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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