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费280元!菏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已开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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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芳 菏泽报道

  日前,菏泽市医保局发文《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居民医保工作做出安排部署。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该通知称,2020年集中缴费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底,凡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按参保年度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集中缴费期结束次日至6月30日补缴的,只需补缴个人缴费部分;在7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的,需要补缴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凡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本月缴费次月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按照规定,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出生6个月后办理参保缴费的,本月缴费次月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当年出生的儿童,只缴纳个人部分。

  此外,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贫困人员随时参保缴费、随时享受待遇、且只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特困人员按280元标准全额资助;除特困人员外,其他贫困人员按85元标准资助,个人缴费标准为195元每人每年。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菏泽市范围内居民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居民可通过村委集中缴费的,由村委集中代收代缴;学生参保缴费的,由学校集中代收代缴;居民个人自行缴费的,在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和费款核定后,可通过自助缴费(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缴费机)、服务大厅缴费(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等渠道完成社保费的缴纳。

责编: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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