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临时征用宾馆学校等场所 实施社区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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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立法的手段对疫情期间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固化。明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级以及应对措施等。可临时征用宾馆、学校、展览馆、体育场馆、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可采取停工、停业、停课,限制或者停止使用有关公共场所,限制或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可实施社区封闭和居民出入管理等。

  根据《条例》内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条例》明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市、区人民政府依据相关程序并按照应急预案明确响应级别,依法采取措施。可调集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队伍,临时征用宾馆、学校、展览馆、体育场馆、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可采取停工、停业、停课,限制或者停止使用有关公共场所,限制或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可实施社区封闭和居民出入管理等。

  《条例》强化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设完善位于长途客车站、学校、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物流仓储中心、零售药店、医疗和生活污水处理场站等场所的监测哨点;对新建、改扩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当预留应急设施、设备转换接口。

  此外,根据这次疫情出现的情况,私营小诊所是新发地疫情防控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对此也作了相应规定。将私营小诊所纳入到监测网络体系中,要求及时报告相关的疫情。卫生健康部门在日常的监督管理中重点加强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诊疗活动的机构和个人的活动的监管。

  对于医疗机构在疫情期间暂停日常医疗服务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法规三处副处长王庆翔表示,疫情初期,医疗机构由于防疫的特殊情况,暂停了日常的医疗服务。对于很多的这个患者,比如说急危重症的患者,比如透析,包括这个放化疗的一些持续治疗的患者,没有及时的进行救治。 针对这个问题这次立法明确就是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做好防疫工作开展相应的安全措施的衡量下,持续的提供一套服务。(总台央视记者 张伟泽 邓煜洲)

责编:葛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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