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6000多元补偿金全是硬币,遇到这样的“无良”公司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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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张女士从某美容公司离职后,通过劳动仲裁获得共计6000多元的补偿金,然而当她去领补偿金的时候,公司方面却用三轮车拖来两桶硬币。张女士认为公司这一行为涉嫌侮辱,此事也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

  领补偿金收到两桶硬币 涉事公司:一分不少 硬币可流通

  最近,四川的张女士从某美容公司离职后,通过劳动仲裁,获得共计6000多元的补偿金,然而当她应约前去领取补偿金时,公司方面却用三轮车拖来两桶硬币。

  张女士称,对方拉来的都是一角的硬币,还让她“一角一角地数”。

  △视频来源:红星视频

  对此,涉事公司的会计俞某称,硬币也是可流通的。“劳动仲裁也没说必须现金、百元大钞,公司一分不少支付了就行了。”

  据俞某称,张女士在公司上班期间“一直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而张女士在最新回应中说“不存在他们所说的业绩不行”。

  对此,资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证实,经劳动仲裁涉事公司需向张某支付补偿金等。在公司提出现金支付后,他们通知了张某到场领取,但双方写好收条后,是到人社部门楼下去交涉的。“我们仲裁了,具体他们怎么支付,我们就管不了了。”

  对于网友所说的报复和刁难,涉事公司李经理坦言“肯定会有一点”。她表示,支付硬币是因为有情绪,确有不妥但不违法,至少目前并无法律禁止硬币支付。

  新闻链接:赔偿金全是1元纸币 清点花了4小时

  无独有偶,今年4月,成都的吴女士经过劳动仲裁,获赔5262元。然而,吴女士收到公司的赔偿金,是满满两编织袋1元面值的纸币。吴女士称足足清点了4个小时才将这些钱整理完毕,数完还少了2000元。

  对于用一块钱纸币支付赔偿金,公司老板表示当时确实冲动了,虽然做法有点不合理,但是合法的,没有对不起谁。

  网友热议:公司赔偿给零钱是否涉嫌侮辱?

  “6000多元补偿金全是硬币”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网友认为该公司这样做不体面,没有充分尊重前员工,企业文化有问题。更有不少网友认为该公司涉嫌侮辱劳动者。

  专家解读:从法律层面看 不能认定为人格侮辱

  对于公司补偿金用大量硬币或纸币等方式赔付,此举是否涉嫌侮辱劳动者?法律问题专家岳屾山表示,从法律的层面来看,这种行为还不能认定为人格侮辱,应该界定为未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他表示,侮辱是针对人格权,意图侮辱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比如谩骂、泼粪等。

  岳屾山表示,支付赔偿金用硬币或者小额纸币的事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一般来讲,数额较大时,使用硬币或者小额纸币结算并不是一种高效的方式,公司的这种行为显然是故意用硬币来制造障碍和负担,显然违背了公序良俗,应当予以强烈谴责。

  如何避免此类恶意支付行为?

  在上述的两个事件中,涉事公司的回应都显得很有“底气”——“有不妥但不违法”。那么,遇到这样“无良”公司的恶意支付行为,员工就只能忍气吞声吗?

  在执行层面上,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岳屾山建议仲裁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执行过程中予以注意,规避此类情况发生,可以在文书中明确支付方式,以达到对此种行为予以限制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法学副教授陈晋认为,民法领域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可类推适用到劳动法领域。

  公序良俗原则包括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其中善良风俗指的是社会公共道德,即由全体社会成员所普遍认可、遵循的道德准则。显然,用一毛硬币或一元纸币恶意支付赔偿金,违背了公序良俗。这从网友们的评论中也可以看出,恶意支付行为受到网友们的普遍谴责。

  “用一角的硬币是典型的违背公序良俗的善良风俗习惯,是恶意支付。可以诉之法院。”陈晋说。

  除此之外,陈晋还表示,我国实行的是无限法偿(即货币具有无限的法定支付能力,不论支付的数额大小,不论属于何种性质的支付,收款人都不得拒绝接收),没有进行有限法偿(指货币具有有限的法定支付能力。即在一次支付中,如果使用有限法偿货币支付的数额超过法定限额,收款人则有权拒绝接受),即没有对辅币支付进行限制,比如限制一次性只能使用多少数量。

  为此,他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法律,通过有限法偿对大量使用硬币的恶意支付进行严格限制,不再让类似案件“上热榜”。

责编: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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