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18个部门693项事项进驻窗口 德州政务服务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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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宋春晓 德州报道

  9月22日下午3:00,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举行,德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穆修海介绍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在简政放权、推进政务服务优化方面的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德州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标准,在全面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着力打通企业难点堵点痛点、精准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着力打造透明的政策环境四个方面21项改革措施上持续发力,着力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营商环境。按照“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的原则,全面放权。

  印发《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进一步扩大县级行政许可权限的通知》,采用直接下放的方式,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实施层级的52项行政许可事项直接下放到县级实施,对17项市、县共有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赋予德城区行政许可权限实现“区县同权”;采用县审市办的方式,对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下放和委托的31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市县同权”;对99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服务窗口前移至德城区的方式实现“市县同权”。

  印发《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公布市级行政许可等事项划转清单的通知》,明确事项划转范围,除德州市没有相关职责权限的事项,实现全部划转,并按照“一链办理”要求,将涉及的关联事项一并划转,确保事项划转到位。同时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原则,要求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府服务大厅,目前18个部门693项事项通过进驻窗口的形式进驻,26个部门258项事项通过委托收件的形式进驻,基本实现了“应进必进”。

  印发《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第333号文件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市直有关部门承接6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其中,直接承接5项,并“一步到位”同步下放至县(市、区)实施;与省级主管部门签订委托协议后承接55项。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分别结合各自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进展情况,分别承接省级行政权力事项51项、63项。

  积极稳妥推进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印发《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实行“点菜单”式赋权,赋予其经济社会发展涉及14 个领域共计1217项行政权力事项,聚焦主责主业,激发发展活力,全力打造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引领区。

责编: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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