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菏泽各车站31日起逐步恢复运营,凭码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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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8日消息

  菏泽各车站自3月31日(星期二)

  开始逐步恢复运营

  乘客凭健康码进站乘车并须全程佩戴口罩

  与此同时

  山东发布健康通行码应用工作暂行规定

  省内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居民

  和各类服务人员亮码通行

  无需每日上报体温

  不再进行场所码扫码和人工扫码核验

  详细内容如下:

  尊敬的广大乘客朋友: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经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为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方便群众出行,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客运分公司所属各车站自2020年3月31日(星期二)开始逐步恢复运营。现将各车站客服电话公布如下,如有出行需求,请来电进行咨询。

  菏泽汽车总站  0530-95105186

  巨野汽车站   0530-8310065

  曹县汽车站   0530-3200297

  郓城汽车站   0530-6522251

  单县汽车站   0530-4662826

  成武汽车站   0530-8622429

  定陶汽车站   0530-2229360

  东明汽车站   0530-7295343

  鄄城汽车站   0530-2421575

  单县湖西公交  0530-4601288

  菏泽城际公交  0530-5858369

  鄄城县城市公交 0530-2917678

  校车公司    0530-5111515

  0530-5500577

  第一汽车运输分公司 0530-5506183

  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客运分公司2020年3月28日

  乘车须知

  为确保旅客安全出行、健康出行,敬请广大旅客朋友认真阅读“乘客须知”,并严格遵守。感谢大家积极配合!

  1、乘客凭健康码进站乘车,如无法扫码,请配合车站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2、乘车时,乘客须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不得乘车。乘车时应保持安静,尽量减少交流。

  3、乘客之间要保持1米的间隔排队有序上下车,尽量避免与其他乘客发生不必要的肢体接触。

  4、不得携带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不得携带活禽及宠物上车。

  5、疫情期间,严格控制车辆核载人数,乘客应严格按照工作人员指导就座。乘车人数达到限乘上限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疏导工作。

  6、注意保持公共卫生环境,不向车内车外吐痰或丢弃纸巾、口罩等废弃物。

  日前,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应用工作暂行规定》,要求各市领导小组,省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应用工作暂行规定

  为加快推进健康通行码跨地区互通互认,促进人员有序流动,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健康通行码应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统一健康通行码办理途径。出行人须选择应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或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健康通行码。

  二、简化健康通行码申领流程。出行人申领健康通行码仅需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国籍(地区)、居住地址、14天内接触史(包括境外、武汉旅居史等)7项基本信息,并做出承诺后,即可领取健康通行码。

  三、增加“为家人代办”功能。对于老年人、儿童、中小学生等不便使用健康通行码的,可在健康通行码“为家人代办”模块绑定家人健康通行码,代为出示或打印纸质健康码出行,有效期14天,与电子健康通行码具有同等效力。

  四、取消每日健康上报。出行人申领健康通行码并获得绿码后,无需每日上报体温,由省健康通行码系统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省防疫数据库等进行实时比对核验,无异常者可保持绿码状态。出行人如发现健康通行码变为黄码或红码,请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小组,并自我隔离。

  五、规范省内人员健康通行码应用。省内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居民和各类服务人员亮码通行,不再进行场所码扫码和人工扫码核验。任何机构、任何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阻碍进入,不得采集个人其他健康信息。工作人员发现黄码或红码的,应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

  六、规范跨省人员健康通行码应用。低风险省份来鲁人员须通过“来鲁申报”模块转码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持绿码一律通行。各地不得设置通行附加条件,不采取集中或居家隔离措施。非低风险省份来鲁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出省人员按当地政策执行。

  七、加强境外入鲁(返鲁)人员健康通行码管理。自境外入鲁(返鲁)人员隔离期满后,经检测合格的通过“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健康通行码,经大数据比对自动赋码。公安、外事、卫生健康部门之间要建立入境人员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将入境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全省防疫数据库。

  八、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各市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新媒体、公益短信等途径,向群众宣传解读健康通行码最新政策。对于不按照以上规定执行的,可直接拨打当地12345热线举报。被多次举报的地方和单位将追究责任。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随着我省疫情形势变化,本规定将及时调整。

责编: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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