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财政保障中心:严格落实办结时限 确保送审项目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5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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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市财政保障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扈献民在年初“亮目标”政务公开活动上发言

  2020年,市财政保障中心承诺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集中支付电子化,保障预算单位资金运行安全高效。一是积极参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力争试点县区达到50%。二是服务预算执行提速提效,进一步提升授权支付比重,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三是为80个预算单位近6000人及时准确办理财政统发工资及职业年金、公积金代扣代缴,提供优质高效的财政保障服务。

  二、抓好代建项目管理,积极打造代建制管理 “滨州模式”。一是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滨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聚焦流程再造,探索实施“政府指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的代建方式,创新代建管理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二是强化代建项目管理,全面加强5个在建项目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工期控制目标的实现,尤其是为市级重点项目“两院”建设实现年底基本完工的目标任务,提供全力支持保障。同时,大力推进滨州边防检查站营房建设,实现项目主体年底完工。

  三、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保障,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加强棚改资金监管。从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角度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资金封闭运转,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棚改项目工程进度及建设单位用款申请做好2019年度已发行棚改专项债券剩余4062.1万元的资金支付审批工作,滨州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教育大班额项目剩余8170万元、市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剩余1.71亿元国开行贷款的支付审批及项目还本付息工作,为已开工项目做好资金保障。

  四、提高财政评审效能,为市级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提供有力保障。一是严格落实办结时限,确保送审项目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5日内完成,3000—5000万元7日内完成,5000万元—1亿元15日内完成,1亿元以上30日内完成。二是优化“送审受理、质量监督、争议解决和结果反馈”等工作流程,确保“G228丹东线滨州段公路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预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三是实行“采购、使用、监督”分离,规范评审中介机构服务,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五、发挥财政保障职能,助力市财政局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配合完成推进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工作,6月底前完成首期股权投资6000万元,实行投贷联动撬动金融资本3-5倍信贷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二是配合用好3000万元中小企业应对疫情金融稳定基金工作,帮助企业渡难关。三是配合研究制定科技、教育、医疗等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方案,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四是配合做好市直部门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将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刀刃上。五是配合全面落实保民生政策,规范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维护社会稳定。

责编:单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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