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大数据局: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全市二星级及以上县市区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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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市大数据局副局长戴福军在年初“亮目标”政务公开活动上发言

  今年,滨州市大数据局承诺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统领,以“三提升”为主线,强化数据资源归集共享,深化大数据应用,服务“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充分发挥大数据在优政、兴业、惠民中的基础支撑和创新驱动作用,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提升智慧城市建设层次。一是做好试点示范工作,统筹推进全市范围内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全市符合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县市区达到100%。支持沾化区开展省级试点示范建设,指导开展好中期自查评估,按期通过省中期检查。推动市本级和博兴县纳入全省2020年试点,未纳入省级试点的县市积极申报2020年试点示范;二是积极推进新型智慧城市运管中心建设,配合运管中心建设单位做好方案设计、资金筹措、数据接入等工作,确保如期投入使用。

  (二)提升数据资源管理效能。一是探索信息化项目管理新机制。广泛开展调研,摸清市直部门(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家底,10月底前建成全市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对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标准、规范、高效、透明的项目管理运营机制,促进信息化系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二是提升数据归集共享应用水平。开展“数聚赋能”2020专项行动,在数据资源“聚、通、用”上持续发力,全力服务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12月底前完成与省电子证照库的互联互通,实现20类高频电子证照、电子证明在政务服务事项上共享应用。加强“爱山东”APP滨州分厅建设及推广应用工作,12月底前接入服务事项总数200项以上。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为搭建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三是建立健全政务云管理机制。6月底前修订完善政务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创新监管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云资源进行监管,以提升政务云服务能力、提高云资源使用率为目标,全面提升云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活力。一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大数据、云计算、5G等相关产业与实体经济融合,支持做好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基建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国家级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做好数字经济园区建设,重点打造惠民绳网数字经济园区,确保达到省级数字经济园中期评估标准。对博兴县数字经济园区在政策、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二是建设大数据咨询中心,制定大数据咨询中心规划布局方案,围绕大数据采集、交易、大数据研究院等方面规划建设,招引相关公司、企业入驻,提供数据获取、加工、应用等方面的服务。积极对接相关单位,建立惠企政策网上兑现系统有关工作,推进惠企政策“一窗办理”;三是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招商“三库三图”,成立工作专班,瞄准大数据、电子元器件、新能源电池等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积极组织参加招商活动,开展精准招商,引进市外资金5亿元。

责编: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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