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复工复学道路畅通 德州确定实行健康通行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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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卫健委发布公告

  德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孔祥勇向记者演示申报表操作方式

  大众网·海报新闻德州2月19日讯(记者武红鹏通讯员杨光鹏)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学,保障在鲁人员顺利出行,2月19日,记者从德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德州市日前已确定实行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

  德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孔祥勇向记者介绍,为保障企业和项目建设复工复产,省、市领导小组先后下发文件,帮助解决反映突出的企业员工返岗、交通阻隔、原材料供应短缺等困难问題。第一条措施就是,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保障返岗务工人员通畅出行。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对持有健康通行卡的人员一律予以通行,对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的不再实施隔离观察。坚决纠正“一刀切”交通管制行为和社区(村)不加甄别阻止人员出入的做法,省内各区域间设置的检疫点和检测站,对持健康通行卡人员在测温正常后快速放行,确保返岗及务工人员出得去、进得来。

  凡符合在山东省境内居住、连续14天以上没有发热、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且排除以下情形的,可申请办理健康通行卡:(一)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出院后观察未满14天的;(二)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三)离开本省行政区返回后未满14天的;(四)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行在省卫健委网站或健康山东、健康德州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申报表,申报个人健康相关信息,经社区(村)防控小组审核并加盖社区(村)公章后生效,有效期5天。

  各地各单位对持卡人员一律予以通行,且不再实施隔离观察,离鲁人员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健康通行卡停止使用。

  附件1: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

  附件2: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样式)

责编: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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