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启用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 符合条件人员请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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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落实启用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市各工作专班,市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 位:

  2月16日,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启用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的通告》(第 141 号),通告对办理条件、流程、使用范围和期限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健康通行卡的使用将大大方便复工复学后异地交流人员的顺利出行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核。社区(村)作为核发责任单位,相关防控小组 要对申请人申报的《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中的所有信 息进行严格审核,绝不能麻痹大意。

  二、核发通行卡。健康通行卡不再统一印制。可由复工复学人员本人从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 和健康山东微信公众号直接下载《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模板,并填入姓名、身份证号号码、住址3项内容后,以A4纸打印, 连同《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一起,持本人身份证,到本人所在社区(村),由社区防控小组填写社区联系方式、社区(村) 名称、签发时间,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交本人持有。

  三、建立台账。对核发的健康通行卡要规范建立台账,登记好 核发时间和信息审核人员、核发盖章人员,并留存《山东省复学复 工人员健康申报表》。

  四、严格落实有效期。要严格落实健康通行卡5天有效期规定, 到期后必须重新核发。核发单位对未主动申请换发的人员要及时提醒。

  遇到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告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 组(指挥部)。

  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2月17日

  附件

  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

责编: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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