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区域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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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和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坚决破除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到2020年,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在建立区域战略统筹机制、区域政策调控机制、区域发展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在健全产业发展机制、区域合作机制、区际利益补偿机制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到2035年,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在显著缩小区域差距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中发挥重要作用。到本世纪中叶,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在完善区域治理制度、提升区域治理能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方面更加有效。

  二、建立区域战略统筹机制

  (一)强化区域联动发展。支持济南、青岛市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提高综合承载和辐射带动能力。以同城化为方向,培育发展济南都市圈和青岛都市圈,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山东半岛城市群。实施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的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形成全省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省会经济圈包括济南、淄博、泰安、聊城、德州、滨州、东营7市,重点发展教育医疗康养、高端装备、量子超算等产业,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国动能转换区域传导引领区、世界文明交流互鉴新高地。胶东经济圈包括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5市,重点发展现代海洋、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等产业,打造全国重要的创新中心、航运中心、金融中心和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鲁南经济圈包括临沂、枣庄、济宁、菏泽4市,重点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商贸物流、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打造乡村振兴先行区、转型发展新高地、淮河流域经济隆起带。制定出台三大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指导意见。健全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协调推进机制,支持菏泽推进乡村振兴。

  (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聚焦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等领域,抓紧出台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启动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工作。持续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创建工程。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到2020年建成50家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50个试点县重点事权综合改革。

  (三)推动陆海统筹发展。建立陆海全方位协同发展机制,深入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建设山东国际航运中心,打造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群。建设青岛蓝谷、威海、日照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新认定一批海洋特色产业园。加强海岸带保护利用,开展小管岛保护利用试点,编制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

  三、创新产业发展机制

  (四)优化产业布局。统筹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强”产业布局,促进产研融合,推动错位发展。建立“雁阵型”产业集群及集群领军企业培育库,对认定的产业集群,明确在土地供应、资金安排、能耗指标、重大项目等方面支持政策。优化调整钢铁、炼化、焦化等高耗能行业布局,到2022年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钢铁产能原则上全部退出,日照—临沂—青岛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全省比重提高至50%以上;对位于城市人口密集区和炼油能力在300万吨及以下未实现炼化一体化的地炼企业,2022年年底前完成产能分批整合转移;引导钢焦一体化布局,从严控制煤炭产区焦炭产能,其他区域逐步退出。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济南、青岛等市加快完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

  (五)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尽快完成试点任务,出台开发区优化整合实施意见,引导督促开发区开展亩产效益改革,建立开发区统计体系,2020年编制完成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六)突出重点项目建设。强化全省统筹,建立“四个一批”项目推进机制,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基金落地、产业集群培育。出台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流程再造办法,健全重大项目库动态调整机制和项目落地服务机制,搭建重大项目督导服务平台。对“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等企业实施重点培育扶持。

  四、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机制

  (七)构建综合交通体系。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推进鲁南高铁等10个铁路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济郑高铁等5个高铁项目。推进青兰高速泰安至聊城段等27个公路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高速公路通达除长岛外所有县(市、区)目标。推进临沂等4个机场改扩建项目建设,到2022年,全省运输机场达到12个。加快青岛港董家口等新港区建设,形成以青岛港为龙头的现代化沿海港口群。

  (八)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2020年新开工烟台老岚、菏泽魏楼水库,论证实施峡山水库战略水源地配套工程。完善防洪抗旱减灾工程体系,实施水库、水闸出险加固和塘坝、沟渠整治;建设南四湖湖东滞洪区防洪工程、恩县洼滞洪区,2020年年底前完成小清河等跨市骨干河道防洪隐患治理既定建设任务。

  (九)提高能源发展质量。实施“外电入鲁”工程,建设山东—河北特高压交流环网,争取将“陇电入鲁”新通道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2020年年底前启动海上风电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进LNG接收站建设,到2022年全省沿海LNG年接卸能力达到2500万吨。加快荣成高温气冷堆示范项目建设,2020年年底前在运在建核电装机规模达到570万千瓦。制定核能、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布局公共加氢站,打造高速公路氢走廊。

  (十)推进5G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基建设施,搞好总体设计和产业规划。布局济南、青岛、烟台等核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5G基站等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建设青岛5G高新视频实验园区,2020年年底前实现各市中心城区重点区域5G网络连续覆盖,5G基站力争达到2.8万个以上,同步加大谋划各类场景应用力度。

  五、构建区域合作机制

  (十一)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黄河流域合作新机制,2020年年底前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方案。推动山东半岛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融合发展,打造流域协作发展先行示范区。协同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升级、生态保护、脱贫和防洪减灾,实施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论证并组织实施东平湖蓄滞洪区防洪安居工程、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到2020年基本解决60万黄河滩区群众防洪安全和安居问题。

  (十二)强化流域上下游合作。依托京杭大运河、淮河、小清河、沂河等流域,建设特色生态经济带和文化保护发展带。编制提报大运河(山东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制定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开展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设置试点,2020年年底前建立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联防联治新模式。

  (十三)推动省际区域协同发展。健全规划衔接、重大设施建设、环境共治等区域发展协调机制,完善园区共建、产业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等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对接京津冀、雄安新区、长江三角洲一体化等区域战略工作机制,在北京、上海市筹建对接办事机构。

  (十四)拓展国际区域合作。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支持中国—苏丹农业合作园申建国家级产能合作园区。高标准建设青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和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中日韩、中欧等地方合作机制,推进境外产业园区认定工作。建设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和以稷下学宫为核心的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打造齐长城文化带,进一步提升齐鲁文化国际影响力。

  六、深化区际利益补偿机制

  (十五)完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树立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绿色发展导向,实施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对相关环境质量指标达标或者改善的市给予补偿资金,恶化的市缴纳赔偿资金。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省级重要水源地等主要依据人口规模、区域面积、财力缺口等因素确定补偿资金。

  (十六)建立粮食主产区激励支持机制。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农业投入增长、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等机制。鼓励销区企业到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仓储物流设施,产区企业在销区建设仓储物流设施和营销网络,打造“齐鲁粮油”品牌。

  七、优化区域互助机制

  (十七)深入实施省内扶贫协作。完善省内“6+6”扶贫协作机制。支持淄博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开展扶贫资产运营管理试点,2020年年底前建立扶贫资产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推行“飞地经济”模式,对各级政府引导的跨区域投资建设重大产业项目,以及承接省外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的重大产业转移项目,实行项目转出地与转入地主体税收共享。

  (十八)深入开展对口合作。推进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协作,助力新疆喀什、西藏日喀则、青海海北州、重庆等地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创新主体与受援地创新资源共享机制,实施鲁渝科技协作计划,2020年在重庆建立4个联合创新中心。

  八、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

  (十九)促进区域间要素自由流动。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禁出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完善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措施,推动形成统一大市场。逐步放宽济南市、青岛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其他14市户口迁移限制。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出台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措施。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到2023年培育30个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

  (二十)完善区域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0年年底前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碳排放权、用水权、用能权交易列入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九、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

  (二十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深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将教育、医疗、养老等8大类17项重大基本公共服务列入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范围。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向贫困地区、薄弱环节和重点人群倾斜。

  (二十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层次。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养老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到2022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比例超过20%。

  (二十三)推动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衔接。制定出台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省内跨区域流转衔接制度,2020年省内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达到2000家左右,省内异地刷卡医药机构达到5000家。

  十、创新区域政策调控机制

  (二十四)实施差别化政策。强化对主体功能区差别化政策引导,实行逐步加严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建立以单位能耗产出效益为导向的分级评价制度。在安排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时,向欠发达地区、资源枯竭地区、老工业基地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实施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加大欠发达地区科技副职选派规模,出台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政策措施。

  (二十五)实行均衡性财政转移支付。深化省财政直管县改革,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均衡性转移支付等办法,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和激励机制,将常住人口人均财政支出差异控制在合理区间。

  十一、强化区域发展保障机制

  (二十六)规范区域规划管理。完善区域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程序,实行区域规划编制目录管理制度,健全区域规划实施机制。建立区域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以及风险识别制度,力争从2020年起发布区域协调发展指数。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牵头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工作,分阶段编制工作方案。省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形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合力。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责编:马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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