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对复工复产中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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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德州2月11日讯(记者武红鹏)2月11日,德州市各企业陆续复产复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进入了关键时期。为确保德州市工矿商贸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德州市应急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应急局、安全培训机构要严格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通知中提到,各企业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认真制定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培训工作方案,明确以主要负责人、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新入职员工为重点的全员岗位学习任务,明确考核组织、考试内容、评定标准和成绩运用,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同时,通知中还建议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利用网络、电话、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组织开展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尽量避免集中组织学习培训活动。确需安排集中培训学习的,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参加人数、会场设置、场地消毒、健康监测、会议时长等方面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该通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新职工、关键技术岗位及全员需进行的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安全培训的内容和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提到,凡是未依法开展复产复工安全培训或因复产复工安全培训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企业内部职工因集中学习发生疫情传播的,要立即报告当地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处置,减少损失,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责编: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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