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取消11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资格 泰安1家公司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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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山东11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资格被取消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9日讯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鲁金监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近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取消试点经营资格的11家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闪电新闻记者注意到,这11家公司包括潍坊3家、泰安1家、威海1家、德州3家、聊城1家、滨州2家,其中,寿光市汇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被注销小贷经营资格,其余10家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

  根据《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小额贷款公司被注销经营许可证的情形包括:小额贷款经营许可被撤销、被撤回的;小额贷款公司解散、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导致法人资格终止的;小额贷款公司依法被责令停止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不再延续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的公司,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依法继续承担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但不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经营业务。

  闪电新闻记者 唐福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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