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原市中区环保局局长刘广河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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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宁讯 2019年9月11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对济宁市原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广河涉嫌贪污、滥用职权、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刘广河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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