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环保成功冲刺IPO 青岛有望迎来第36家A股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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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公告显示,青岛国林环保IPO于6月13日顺利过会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6月14日讯(记者 逯禹涵) 6月13日,证监会发布的《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5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环保)A股首发上市申请(IPO)顺利过会,成为继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后2019年青岛辖区第二家过会企业。至此,青岛有望迎来第36家A股上市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环保)成立于1994年,是集科、工、贸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臭氧产生机理研究、臭氧设备设计与制造、臭氧应用工程方案设计与臭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历经20余年,国林环保已成为全国臭氧行业的领军企业,全球臭氧系统供应商。

  根据公告,国林环保此次过会后,发审委会还将对其提出四个方面的询问。

  第一,是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持续增长,龙净环保为发行人2018年第一大客户,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存货余额是否合理、是否与验收周期匹配,是否存在利用验收周期调节收入的情形;以及2018年龙净环保收购福建新大陆环保后向发行人采购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等。

  第二,是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逐年下降,大型设备毛利率低于中小型设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各类产品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其持续性;大额合同的毛利率相对于综合毛利率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水平的差异情况及其原因与合理性;大中小型产品毛利率的差异、不同应用领域毛利率的差异原因等。

  第三,是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应收账款逾期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营业收入增长是否匹配;应收账款的信用政策、结算政策,与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应收账款逾期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等。

  第四,是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存货持续大幅增加,增幅远高于同期收入和利润增幅,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余额较大且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大幅增长与订单增长及在手订单的匹配关系;期末存货是否存在库龄较长、滞销等情形等。

  据悉,国林环保此次拟发行不超过1335万A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5340万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17000万元,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10000万元用于基于臭氧-活性炭技术的生活饮用水提标改造项目,7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责编: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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