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分子”黄之锋申请赴欧,终于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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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大公报、东网等港媒消息,“香港众志”黄之锋、林朗彦和周庭因涉6月21日煽惑及包围警察总部,案件11月8日在东区法院再讯。

  黄之锋向法庭申请保释期间离港赴欧,打算参与意大利国会及欧洲议会的听证会讲述“香港最新情况”。

  裁判官钱礼直指有关会面不重要,不批准他离境。钱礼还质疑,为何黄之锋预先买好了出发的机票, “难道假定法庭一定会批准离境?”

黄之锋,资料图

  据多家等港媒消息,“香港众志”黄之锋、林朗彦和周庭因涉6月21日煽惑及包围警察总部,早前已被起诉,案件昨天(11月8日)在东区法院再讯。

  被告黄之锋(22岁)、林朗彦(25岁)和周庭(22岁)在本案同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另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他与周庭又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他们保释期间除非获法庭豁免,否则不得离境。

林朗彦、黄之锋和周庭。 图片来源: 东网

  据了解,黄之锋自言收到欧洲多个组织邀请,到当地分享香港“最新社会情况”,因此计划将于本月27日至下月17日期间离港,到意大利国会听证会、法国国会交流、英国牛津大学辩论社任演讲嘉宾等等。 黄之锋并向法庭呈交机票、行程作证明,希望法庭可豁免他于上述日期的离境限制、宵禁令及往警署报到。

  主任裁判官钱礼质疑,为何黄之锋未向法庭申请离港,便预早购买本月27日凌晨出发的机票,“难道假定法庭一定会批准离境? ” 并质疑黄之锋曾经不遵守保释条件,包括不依时往警署报到,及疑违禁足令现身案发现场附近。

  黄之锋散庭后表示,对裁判官拒绝其申请感遗憾,并批评同一位裁判官于9月曾批准他离港到美国国会出席听证会,而今却认为出席意大利或法国国会听证会不重要。

  三人获准继续保释至12月19日再讯。

责编: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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