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政府救助责任险!山东将开展社会救助制度创新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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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新锐大众记者 齐静
为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山东省民政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制度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围绕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健全救助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支撑保障、加强规范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水平等在全省开展制度创新试点工作。
据悉,社会救助制度创新试点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个别设区市也可申请参加。设区的市参与试点的,应围绕统筹社会救助体系整体工作创新开展综合创新试点;县(市、区)参与试点的,可以开展综合试点,也可以选择单项或若干项工作开展创新试点。各地社会救助制度创新试点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在省民政厅公布试点单位名单后一个月内要完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一年内要取得具体工作成果。
省民政厅将视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确定后续参与社会救助制度创新试点单位;同时,对各地试点成果按年度组织专家评审,成功案例将向社会公布。
社会救助制度创新试点聚焦领域:
1.推进社会救助体系整合,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使社会救助体系各要素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2.推动设立政府引导资金,有效带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形成联动帮扶机制;
3.推动建立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将商业保险引入社会救助体系,创新社会救助形式;
4.研究制定“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通过“收支两条线”进行综合衡量,进一步完善“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路径;
5.通过拓展社会救助领域、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推进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形成机制合理、制度完善、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体系;
6.落实基层社会救助经费保障,完善社会救助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提升基层救助经办能力,提高对服务对象服务水平;
7.完善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低保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标准、临时救助标准相衔接的标准制定办法;
8.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
9.强化社会救助信息化手段,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探索“指尖办”“掌上办”等便民服务方式;
10.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核对流程,推进核对工作规范化建设。
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在上述范围以外选取角度开展制度创新。(通讯员:张子龙)